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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要点:拖欠工资仲裁时效——在职期间不受限,离职后需在1年内提出。
| 情形 | 时效起算 | 法律依据 |
|---|---|---|
| 普通劳动争议 | 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1年 | 《调解仲裁法》27条第1款 |
| 在职期间欠薪 | 不受时效限制 | 《调解仲裁法》27条第4款 |
| 离职后追讨欠薪 | 离职之日起1年内 | 《调解仲裁法》27条第4款 |
案例1(在职):
小王2020年3月起被拖欠工资,2023年5月仍在职
时效状态:可立即申请仲裁(不受3年拖欠影响)
案例2(离职):
小李2021年8月离职,公司拖欠2021年2月工资
时效截止:2022年8月(需在此日期前申请仲裁)
| 步骤 | 操作规范 | 证据留存 |
|---|---|---|
| 1. 书面催告 | 通过EMS邮寄《工资催讨函》 | 邮寄回执、函件复印件 |
| 2. 投诉备案 | 向劳动监察大队提交书面投诉 | 投诉回执、受理通知书 |
| 3. 申请仲裁 | 准备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 | 工资流水、劳动合同等 |
特别注意:
专业建议:离职时建议通过书面确认所有工资债权,避免后续时效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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