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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资是劳动关系中的敏感问题,《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通过三重底线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本文将从裁判标准角度解析试用期工资的合法边界。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岗位工资底线
≥同岗位最低档工资
约定比例底线
≥合同工资的80%
地区最低底线
≥当地最低工资
注:实际标准取三者中的最高值
⚠️ 典型案例:某销售企业试用期工资仅达约定工资60%,被裁决补足差额并支付25%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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