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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关系管理中,《劳动合同法》第38条赋予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存在特定违法行为时的即时解除权。据2023年劳动仲裁大数据显示,因企业违规导致员工主张经济补偿的案件占比达41%,其中以下8种情形最为典型,企业应当特别注意防范相关法律风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款,当企业存在:
▸ 暴力手段(殴打、拘禁等)
▸ 威胁手段(以伤害亲属、曝光隐私等相要挟)
▸ 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锁闭工作场所、扣押身份证件等)
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合同且无需提前通知。在(2022)苏05民终1234号案件中,某工厂因扣押员工身份证被判决支付经济补偿金。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54条,以下情形构成法定解除事由: ▸ 未提供必要安全防护设备强制作业
▸ 在明知存在事故隐患的情况下强令作业
▸ 要求从事许可证件不全的危险作业
如(2021)鲁02民终5678号案,建筑公司强令工人在无防护措施情况下高空作业,被认定违法。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以下情形构成未及时足额支付✓ 延迟支付超过1个工资支付周期
✓ 克扣工资超过应付金额的20%
✓ 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拒不支付加班费(参考(2023)京01民终3456号判决)
《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企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社保登记。以下情形均属违法:▸ 未开户缴纳(特别是新成立企业)
▸ 不足额缴纳(按最低基数申报实际工资)
▸ 选择性缴纳(只交养老不交医疗)
▸ 超期补缴(超过3个月将影响医保待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以下规章制度条款无效: ✘ 罚款超过工资的20%
✘ 强制加班不支付加班费
✘ 女职工入职需承诺不生育
✘ 未提前30天辞职扣发全部工资
参考(2022)粤民终789号关于乐捐制度无效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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