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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分析:职业病患者劳动权益的法律保护

    作者:张照生律师 日期:2024-08-12 点击: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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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背景

    在现代工业环境中,职业病的预防与治疗是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关键议题。陆某诉某轧钢作业服务有限公司案是一个典型的职业病患者在申请职业病认定期间,其劳动权益如何得到法律保障的例子。此案例对于中小企业在处理涉及职业病的劳动纠纷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基本案情

    陆某自2009年起在某轧钢作业服务有限公司担任涂漆工,工作环境使其长期暴露于挥发性有毒有害气体中。2011年,陆某被诊断出白血病,自此开始漫长的治疗过程。2013年底,陆某的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未对其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便终止了合同。直到2015年,陆某被正式诊断为职业病,即苯中毒所致白血病,并于次年被鉴定为伤残六级。陆某因此提起诉讼,要求恢复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并追讨相关费用。

    法律争议点
    •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与职业病患者的权益保护:公司是否可以在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情况下,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与疑似职业病患者的劳动关系?
    • 职业病患者在申请职业病认定期间的劳动权益:职业病患者在等待职业病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期间,其劳动关系是否应被恢复?期间的工资及其他相关费用应如何计算?
    法院裁决

    法院判决支持了陆某的诉求,认为公司未履行对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义务,擅自终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鉴于陆某已被诊断为职业病并评残,法院裁定公司应自2014年1月1日起恢复与陆某的劳动关系,并支付相应的工资及医疗等相关费用。

    案例分析

    此案例强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保护职业病患者权益方面的关键作用。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监护,包括定期健康检查及离岗前健康检查,以确保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得到保护。

    对中小企业的启示

    中小企业应遵循以下法律义务以避免类似风险:

    定期健康检查
    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定期检查

    离岗前检查
    员工离岗前必须完成职业健康检查

    合法终止合同
    疑似职业病患者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关系

    费用承担
    职业病诊断期间的工资及医疗费用由企业承担

    结论

    陆某诉某轧钢作业服务有限公司案不仅保护了职业病患者的合法权益,也为企业在处理类似情况时提供了法律指导。中小企业应以此案为契机,加强职业病防治意识,完善企业内部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确保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同时避免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带来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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